履职再发声 | 省政协委员刘德明提案:解决拖欠民企账款需要“响鼓重锤”

 
 

1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山东会堂隆重开幕。省政协委员,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德明提交《关于解决拖欠民企账款需要“响鼓重锤”的建议》提案并已正式立案。下为提案全文。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疫情结束后经济发展的转段之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多部门出台了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举措;我省也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为发展民营经济提振了信心。从出台的各类助力民企发展的政策中都有提到要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但对于问题的解决仅有“响鼓”,并无“重锤”,拖欠问题依然持续不断。

在调研中,部分民营企业反映,民营企业在清偿欠款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第一,政府单位提出打折应付账款、重新审计评估、纪检机关介入等不合理要求,不断拖延,甚至以如不接受打折清偿欠款,支付欠款即无期限来迫使民营企业接受打折清偿欠款的意见。第二,民营企业迫于无奈起诉政府单位后即便获得胜诉法律文书,政府单位依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支付拖欠款项,无视司法文书的权威。民营企业向法院申请对政府单位进行强制执行,但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政府单位仍然不按照约定支付欠款等,让民企因讨回欠款变得异常艰难和极度不满。第三,政府单位严重不诚信,在民营企业完成服务的情况下仍掩盖其提供服务的事实,推卸责任,恶意拖延诉讼程序,致使民营企业维权困难重重,长时间得不到公正裁决。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长期被拖欠的应收款对民营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和正常运行等带来了严重的阻碍,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对企业发展无异于雪上加霜。

 

 

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政协委员刘德明就解决政府、国企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国务院和我省清欠专班明确,清欠工作是“一把手工程”,要强化考核和监督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必要时,纪委和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并纳入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和任免考核,以确保“离任不留烂账、上任能认旧账”。

对拒绝或者迟延支付民营企业款项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压缩非刚性支出等限制措施,加大对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国资监管部门督促所监管国有企业,将及时支付民营企业欠款情况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强化监督问责。

 
 
二、完善信用体系

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要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推进诚信山东建设,对失信典型案例开展挂牌督办,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拖欠信息共享机制,按照规定将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拖欠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加大对审计、投诉举报等发现仍存在存量拖欠账款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对恶意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违反政府投资和预算管理规定造成拖欠,违约毁约、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惩戒并予以曝光,形成“通报一例、警醒一片”的警示震慑效应。

 
 
三、强化源头治理

(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在项目建设阶段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

(二)强化预算约束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审计部门将预防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作为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内容。对未经批准自行安排支出造成拖欠的,由相关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偿还,自有资金难以偿还的,可由财政部门通过扣减部门预算方式予以偿还。

 

 

2024年1月29日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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